鹿城区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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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8 08:25:43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那么什么是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含哪些权利内容?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著作人身权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又被称为著作权精神权利,是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害的非财产权利。著作人身权具有无期限性、不可分离性、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等特点。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保护。著作人身权包含哪些权利内容?著作人身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项权利内容。

1)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联系紧密,作者发表作品的行为,通常也是行使某种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作者就不能再行使发表权,他人也不可能侵犯发表权。

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原作品作者对演绎作品也享有署名权。署名权的行使方式包括署真名、署笔名或者假名、不署名、变更署名形式等。在多个作者对作品享有署名权的情况下,作品署名顺序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名顺序。

3)修改权: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的行使方式包括自己修改、授权他人修改、禁止他人修改作品等。在以下情况下,修改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只要不涉及对内容的修改,则无须经过作者许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因影视作品的特殊艺术表现手法所做的改动,以及因政策规定、技术水平、拍摄设备等所限而进行的改动,可以认定为属于必要的改动,不构成对修改权的侵犯。计算机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有权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对是否损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判断,应以所作的修改是否从根本上改变作者的原意及其所表达的思想感情为标准,作者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如果著作权人将作品著作权转让或者许可给第三人,则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根据作品的性质、使用目的、使用方式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限度内的改动。判断是否属于在合理限度内的改动,应当综合考虑作品的类型、特点及创作规律、使用方式、相关政策、当事人约定、行业惯例以及是否对作品或者作者声誉造成损害等因素。

图示商标是商标中的一个类别,现在有很多信息可以看到建议商标也进行版权登记。许多人不太了解,小编就以图形商标为例,讲讲对其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图形商标的温州版权登记好处。

1、证明商标的归属权,免得因归属问题而导致商标无效。2、对商标未注册类别进行预保护。3、下证时间短。4、版权登记后,他人的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均属侵权。5、版权登记有利于保护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因仅注册商标而造成的权利缺失。

6、根据《商标法》、《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商标、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可以撤销或无效。所以,如果一件艺术品被别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件图形商标被别人抢注到另一类别,此时,对其使用在先权利提出异议或撤消,则更有可能。可以帮助您对知识产权进行专业代理,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的保护!

软件温州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4.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封存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关于版权集体管理的相关规定

版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关于版权集体管理的规定

1、我国《著作权法》在总则中规定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宗旨就是为著作权人提供服务的,其职能在于接受权利人的授权,向使用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分配利益,同时加强国际间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

3、由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公益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为了维护著作权利人的权益,其设立一般都采取会员制,即由著作权人组成会员自治管理的组织。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就采用了会员制。

4、其在运作过程中收取的使用费,在扣除必要的活动经费(管理费)后,应当全部分配给权利人。所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般都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性组织。世界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的民间私人团体。

5、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会员大会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力机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是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6、《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这就充分说明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的性质

7、西班牙知识产权法规定,要求以自身名义或者他人名义为各类作者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管理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的机构应得到文化部的批准,该机构不得具有营利目的。所以,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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