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影视著作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联系我们

  • 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龙港影视著作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龙港影视著作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7 08:26:32

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合同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专有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身份证明文件

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

4、原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原软件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版权和商标的关系和区别

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每一部法律所保护的重点和内容并不一样。《商标法》立法目的明确说明其作用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商标的信誉,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简单的说商标就是为了在商业上的使用,区别商品来源的一个标识,他往往承载着的是经营者的信誉、商品质量等,人们常说的认牌购物即源于此。

《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是为保护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应该享有的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简而言之为保护在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自己独特创意,体现智慧结晶的作品和创作人。所以,含有艺术创意的商标注册与该图案的温州版权登记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

(1)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3)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4)著作权依“自动保护”原则自动产生,不需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即可受到法律保护。但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获商标局核准注册方能产生。

(5)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6)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一旦超过法定有效期限,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即可不经过权利的许可,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使用它们。商标权则不同,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保护。

注意:版权合同的基本相关内容

合同在双方约定或合作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其内容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利,给予权利的同时也具备约束功能。那么,小编就跟大家聊聊版权合同的基本相关内容。

一、许可使用合同基本内容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3、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4、付酬标准和办法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转让使用合同基本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价金3、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出版者可以修改作者的作品吗?1、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2、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四、出版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应注意什么?1、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2、支付报酬。

版权转让合同必要内容及履行合同事项

版权人有权将自己的版权转让给他人使用,这是一项合法权益。而在转让时签订的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必要内容,在日后的履行合同事项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文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版权转让合同的必要内容1、作品或软件的名称。名称是确定转让合同标的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在合同中订立。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的原始权利。地域范围是指受让人享有权利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指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如果仅仅是中国的某一省区,则不认为是权利的转让,而是许可使用。3、转让价格。资金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转让合同的重要内容。4、交付转让资金的日期和方式。转让资金可以一次总付,也可分期付款。根据双方在合同上的约定。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的必要条款。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前五项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合同解释、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等问题,往往也需要版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予以明确。尤其是对于涉外版权转让合同,管辖法院条款尤为重要。

二、履行版权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中版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版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版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版权所有: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